自從某一年的員工旅遊看到Yuki做了一本手工的相簿來記錄出遊時的情景時,

我就一直很想要跟進, 直到今年去大陸玩回來我才開始計劃要動手作。

剛開始時,因為照片太多,光選就花了一段時間,更沒想到選出來的相片居然有100張以上,貪心的後果真可怕~

後來又刪了一些照片,總共洗出90張 花了將近5百大洋啊~更別說還有買相簿的錢。

在10月10號因為有三天的連期,我著手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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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時找了小香、Cherry去看了慾望城市,起初我並沒有很想看,但因為電影票買錯了,小香又一直想看,故才一起去。我記得片頭的一段話,大意是說,很多女孩子來紐約只為了二件事,一是愛情,另一是名牌。但在我看完後,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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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二字頭的最後一年,明天就走向三十大關,低調的和同事們過完生日。


今年的生日禮物清單如下:
水梨+小火鍋+紅包--> from my 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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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bookthief 書繞了一圈,身邊的同事都看完了我才拿回來看。而終於在上週六時把這裡書給k完了。這本書很特別跟其它書的寫法不同,它是由死神來描述一位名叫莉賽爾的故事,一個由莉賽爾在尾聲自己親手寫下的故事。故事風格不但感人更有不少逗趣的地方,例如:死神不時也會提到它工作的情景,雖然在故事的節奏中死神會漸漸透露末尾的結局,但仍不減我想要把它看完的決心。
莉賽爾在弟弟過世後被母親送給一對在墨沁鎮好心的修伯曼夫婦領養,漢斯和羅莎對莉賽爾視如己出,漢斯不僅教莉賽爾識字,在本書中更扮演著仁慈者的角色,在希特勒威權統治的場景下,不僅救助可憐的猶太人麥克斯,以及分送麵包給走向達考集中營瀕臨死亡的猶太老人,進而遭到士兵的毒打。相對於漢斯,羅莎便是一位刀子口豆腐心的嚴母,常常對莉賽爾 母豬!母豬的叫。

另一位主角,也是莉賽爾童年時的玩伴 魯迪,二人在童年時便常常鬥嘴玩樂,到後來時代越來越貧苦一起結夥去偷東西,而 偷書賊 的封號便是 魯迪 取的,因為二人在某次去鎮長家偷東西時,莉賽爾卻是偷了一本書。莉賽爾自從識字以來,便喜歡閱讀,因為閱讀能帶給她心靈上的安慰,更能餵飽她的肚子。偶後在三不五時要躲防空洞,人心惶惶的時代,莉賽爾便在防空洞中唸書給大家聽,暫時解除大家不安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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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在網路上寫日記是在Y!奇摩的交友裡,因為交友的關係所以開始在網路上寫下自己的心情,有時呢也會去看別人的心情故事,後來覺得交友有些無趣(因為有字數限制),而蒼蠅又打不完故就將檔案關閉,爾後就轉到Msn space,Space的格式很雖然陽春簡單,但是只是寫寫日記而己嘛就用了,後來有一陣子它好像系統不知是不是有問題,頁面總是load很慢上傳的照片又變的怪怪的就又關了,記得Amy那時去綠島玩將遊記放在天空部落上,所以我就也申請了一個帳號,天空我記得原先都是放一些練習拍照的照片,但後來久久沒使用,照片也來都全刪掉了,天空部落後來又跟Yam合併。

        其實我最早在這裡出現是在2004年時,當時在PIXNET是單純使用相簿的功能,放2004年我去KT玩的照片(沒想到一放就放這麼久),當時又讓我有再回顧過去機會,發現了自己所放上去的KT照片,過去一個人旅行的心情,還發現跟城邦合併後有了BLOG的功能,所以就又回歸到PIXNET了。

       我有時想想,自己為什麼要寫Blog呢? 因為我認為自己是一個懶惰的人,沒有習慣定期的寫Blog,只有當興致來時才會神來一筆,剛看了自己之前寫的Blog,能感受到以前寫日記時的心情,也慢慢看著自己這些年來過的生活,自己所遇到的事,不管是在生活上、工作上、感情上、家庭上。若以"年"來看,我在2003還2004年就己經開始寫,只是篇數較少。當事者在寫Blog的角度其實有分,看你是在心情當下寫 還是 在等事情過後省思過後才來寫,因為這些都會影響到你下筆時的用字和語調,而當你事後來回顧時,都是很能帶動當下閱讀時的氣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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